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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见价格改革呼声 期待破冰前行
发表时间:2012-03-21 16:04:55

    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八条: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中有这样一段文字:“稳妥推进电价改革,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,完善水电、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。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。”“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,扩大从价计征范围。”

   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:“稳妥推进电价改革。”上溯至2003年7月,国务院出台了《电价改革方案》,确定了电价改革的目标、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。2009年3月,政府工作报告指出,继续深化电价改革。2009年10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电监会联合制定《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提出电价改革的七项重点任务。但是,不可否认的是,除了居民阶梯电价将在不久实施外,电价改革整体进展缓慢。那么,电价改革存在哪些问题?改革如何推进?

    电力专家朱成章表示,我国当前实行阶梯电价,既符合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,又符合深化资源性产品和要素市场改革的要求。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将发挥应有的作用,对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企业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  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是今后居民用电的趋势,如何推出稳妥的方案,举行听证会是保障改革顺利实施的重点。

    从本质上而言,实行阶梯电价的最根本意义在于增进社会公平公正、保障基本民生权利,其次是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。分析人士指出,在现阶段,我国推行阶梯电价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,社会公益价值大于企业经济价值。目前可见的阶梯电价《指导意见》文本中,“维持较低价格”“保持基本稳定”这样的表述作为阶梯分档定义在逻辑上是有瑕疵的,也不利于阶梯电价作为一种价格制度的“长治久安”。在低电价、低电力消费的背景下,阶梯电价对于节能减排的贡献主要是理念导向。

    阶梯电价并不是所有国家均采用的价格制度,但由于我国在人均收入较低时即出现贫富分化、在人均能源消费较低时即面临能源危机,阶梯电价在我国可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。因此,阶梯电价的试点推行应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,一方面在目前破题阶段可维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,另一方面应更加强调机制建设包括舆论宣传,加强调查研究,不断调整完善政策细节,随着电力消费与电价的不断提高,阶梯电价方案也需要与时俱进。

    水电、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“变则通”

    完善水电、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的改革已呼吁了多年,但是,迟迟不见突破。

   以水电为例,2010年两会期间,政协常委、时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曾提出“水(电)火(电)同价”提案,建议选择以广西为试点,进行水火同价改革。

    当时,国家价格管理部门也同样是这种设想,但最后没有落实。原因是地方物价局表示不能水火同价,说这会拉动当地的物价上涨。   
    早在2004年,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发布了《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要实施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联动、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,但后来这一政策并未落实到位,电价调整幅度远低于煤炭价格涨幅。以致煤电矛盾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。

   真正的解决方法是要从源头治理,从国家层面重新调整煤炭等资源的配置权、收益权,树立资源所有权的全民意识,才能奢谈理顺煤电价格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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